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赣财教〔2023〕2号)及《东华理工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校政字〔2022〕77号)等相关规定,经学生申请,学院初审,学校审定,初步确定了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。
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(办公地址:学工楼208;联系电话:0791-83896562(姚老师);邮箱:306169196@qq.com)
附件: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
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.xlsx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4年4月1日
编辑:李李 责任编辑:姚佳 孙鑫 审核:卢洪刚